用交往他国来作为援助,以侍奉大国而求得安定,不如治理内部而等待时机。凡是侍奉别人,不是用珍宝、丝帛,则必定用卑下的言语。用玉帛侍奉他人,那么货财耗尽而贪欲却不能满足;卑躬屈节,委婉谄谀,告晓陈说而交往不成;订立条约,结盟立誓,就会盟约立定而很快背叛。即使只割取少量钱财来侍奉他国,若无自我保护的办法,也不能够用来保全国家。假若果真能够抛弃同外国交接的办法,而谨慎地修治他的境内之事;尽量发挥土地的效力,来多积累储备;勉励百姓不怕牺牲,来牢固守卫城池;上下同心,国君、臣下志向一致,和他们一起守护社稷,就是教民去死,民众也不会离散,那么贪求名声的国家就不会讨伐这样的无罪之国,而贪图利益的国家也不会进攻这样难以战胜之国,这是保全国家的最好办法。
民有道所同道,有法所同守,为义之不能相固,威之不能相必也,故立君以壹民。君执一则治,无常则乱。君道者,非所以为也,所以无为也。何谓无为?智者不以位为事,勇者不以位为暴,仁者不以位为(患)[惠],可谓无为矣。夫无为则得于一也。一也者,万物之本也,无敌之道也。
“民有道”二句:许慎注:“民凡所道行者同道,而法度有所共守也。” 必:《玉篇》:“果也。”有效果义。
“患”:《道藏》本、《四库全书》本同。刘绩《补注》本、《文子·道德篇》作“惠”,当是。
一:指万物的普遍本质。《老子》三十九章:“万物得一以生。”
百姓所行之道与国君同道,那么百姓与国君同守法度,因为大义不能使上下坚持同道,威力不能一定达到惩戒的效果,所以要设立国君来统一人民。国君掌握了“道”就能得到治理,没有法规就会引起混乱。国君治国之道,不是要使其有所作为,而要使他“无为”。什么叫“无为”?聪明的人不凭借自己的职位行事,勇敢的人不利用职务施行暴虐,仁爱之人不拿官位推行恩惠,可以说做到“无为”了。实行“无为”就能得到“一”。“一”就是万物的本质特点,它是无敌的根本道路。
凡人之性,少则昌狂,壮则暴强,老则好利。一身之身既数既变矣,又况君数易法,国数易君?人以其位通其好憎,下之径衢,不可胜理。故君失一则乱,甚于无君之时。故《诗》曰:“不愆不忘,率由旧章。”此之谓也。
昌狂:恣意妄行。